经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批准,2月7日,天津市商务局、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联合发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规范》),为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数据分类分级提供指导,促进企业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这也是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填补了该领域制度空白。
本次发布的《标准规范》立足天津自贸试验区企业实际需求,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统一,通过探索构建数据分类分级体系,为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提供支持。《标准规范》适用于天津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收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数据的分类分级,将企业数据分成13大类40子类,从高到低分为核心、重要、一般3个级别,明确了重要数据的识别标准。《标准规范》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在履行自贸试验区“为国家试制度”的使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构建自贸试验区数据跨境流动制度体系上迈出新的一步,对国内自贸试验区数据制度体系构建具有重要的试点意义。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实施《标准规范》,对商业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进行先行先试探索,为下一步出台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政策奠定基础,解决企业数据出境的实际问题,为企业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提供一个安全、稳定、透明的预期。我市相关部门将组建专门工作队伍,帮助天津自贸试验区企业做好重要数据目录的梳理和数据出境安全申报评估等工作,加快推动《标准规范》落地见效,为企业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营商环境。
市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标准规范》,自贸试验区企业可以对照识别、梳理相关数据资产,对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在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活动时,根据数据的不同级别做好合规工作,重要数据可以在申报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后出境,一般数据可以自由流动。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数字经济已成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的重要新兴产业之一。企业数据分类分级作为促进自贸试验区数字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完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目标是解决困扰企业的重要数据认定难题,对于统筹数据安全和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促进商业数据流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吸引更多数字经济有关企业聚集,进一步丰富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自挂牌以来,天津自贸试验区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为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进行压力测试和风险测试。截至目前,累计实施615项制度创新举措,向全国复制推广42项改革试点经验和创新实践案例。(马晓冬)